個體工商戶未及時報年報如何補救瀏覽數:250次
按照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、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》和《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》的規定,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,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并公示2015年度的年報的企業,已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個體工商戶已被工商部門標記為異常狀態。如需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恢復正常狀態,須補報年報并公示。補報后,須向所在地的區工商分局提出移出申請。告訴您如果未及時年報該如何進行補救~~ 根據工商局等8部門聯合簽署的《失信企業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》以及《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》的有關規定,未年報市場主體將成為失信當事人,其失信信息將共享到多個部門,并在政府采購、工程招投標、國有土地出讓、融資授信等多個領域對其進行聯合懲戒,采取限制任職資格、限制榮譽申報、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、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、限制參與工程招投標等等聯合懲戒措施,未年報市場主體將嘗試到“寸步難行”的滋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