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冊公司時對企業法人有哪些規定?瀏覽數:363次
注冊公司時對企業法人有哪些規定? 注冊公司時任何人都可以作為法定代表人(簡稱法人)嗎?這是一個讓人深思的問題,法人不確定好,資料沒帶齊等眾多原因,導致跑多次也無結果,下面就讓小算算帶大家認識一下對于法人有哪些相關規章制度吧!根據我國《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》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法人: 1、 因犯有貪污賄賂罪、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;因犯有其它罪,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,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; 2、 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經理,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,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; 3、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,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,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; 4、 個人負債數額較大,到期未清償的; 5、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; 6、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; 7、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; 8、 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; 看完上述內容,是不是對公司法人的重要性更加清晰了呢!想要了解更多企業有關信息,可添加公眾號成都會算賬財務咨詢有限公司,定期會發放更多企業相關的信息哦!歡迎你的加入! |